山东拟选拔120名中青年专家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优先
齐鲁人才 . 2017-11-20发布

记者16日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省人社厅拟选拔120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工作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支持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实现健康发展,拟对非公有制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门选拔。

推荐选拔数量

2017年度拟选拔表彰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0名左右,其中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选拔总数的20%。各推荐单位推荐数量如下:

(一)一般人选推荐数量

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不超过4名,烟台、潍坊、临沂三市各推荐不超过3名,其他市各推荐不超过2名;省卫生计生委、山东大学各推荐不超过4名,其他部门(单位)和本科高等院校各推荐不超过2名;各省属国有大企业推荐不超过1名。其中,推荐2名以上的(含2名)至少包含1名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

(二)专门选拔推荐数量

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各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市各推荐不超过1名。没有具备条件的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