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我省将强化就业政策落实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份,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从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延续稳岗扩岗位政策等十个方面对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近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共涉及十五条具体措施。
(一)健全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完善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制定落实议事机构工作规则和议事机构办公室工作细则。
(二)突出就业因素在涉企表彰中的重要性。将就业贡献度、用工规范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等指标因素作为各级各类涉企评选表彰中的限制性条件。
(三)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
(四)落实企业降本减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最新要求,为企业降本减负。
(五)优化用工保障服务。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建立企业用工余缺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和调剂台账。
(六)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实行人才公寓“随时申请、随时审核、随时配租、随时签约、随时入住”的配租模式。
(七)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实施留学来滨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
(八)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扩大基层项目招募,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扶持。
(九)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财政、税费减免、金融保险、用地保障等扶持政策,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赋能职教名城、建设职教高地,支持特色技能培训。
(十一)继续实施支持培训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十二)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专项提升行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十三)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
(十四)加强就业风险防控。构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密切监测预测就业形势,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十五)强化就业资金保障。强化就业资金补贴项目的定期梳理,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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